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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“金融知识普及月”启动 聚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

发布时间:2017-08-30  来源:

 据经济之声《天下财经》报道,2017年人民银行“金融知识普及月”昨天(29日)正式拉开序幕,如何应对金融科技发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的挑战备受关注,业内人士认为,一方面监管机构、政府部门要加强宣传和建立保护投诉相关的机制,投资者也要加强防范意识,树立为自己投资行为负责的理念。

  这次“金融知识普及月”活动,主要是针对不同人群金融知识的薄弱环节和金融需求,开展金融知识普及。央行行长助理刘国强说,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最大的挑战是老百姓的投资意愿增强,但金融素养不足。他说,“当前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。最突出的是老百姓的投资意愿增强和金融素养不足反差比较大。金融产品越来越复杂,金融机构越来越多样,金融科技越来越先进,这也增加了识别的难度,客观上增加了风险。”

  随着金融科技发展,很多新概念、新事物不断涌现,如果没有相应的金融知识,很容易遭受损失。比如近期疯涨的比特币、以及与之相关的ICO概念,还有一些披着“科技”外衣的恶意诈骗、非法集资等,怎么识别他们,保护自身权益?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董建军分析,消费者权益受损害主要是由一些科技乱创新、金融乱象导致的,尤其要注意一些成立不够规范、运营不够严谨、在准入的时候,脱离监管视野之下的机构。

  此外,他提醒消费者加强自身防范意识:“比如非法集资、一些所谓的创新金融,很多消费者防范意识不强,很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机号、身份证号、银行卡号、验证码给提供过去了。有的以为是理财,结果最开始拿到高息,不断地把本金投入进去之后,发现是一个非法集资的平台,受到伤害。怎么把好这个关口,告诉消费者要远离这些所谓的科技创新,所谓的理财,更好的把握这个风险(是关键)。”

  而黄金交易所市场部总经理刘明明说,一方面监管机构、政府部门要加强宣传和建立保护投诉相关的机制,但同时投资者也要树立为自己的投资行为负责的理念。

  刘明明介绍:“最近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《处置非法集资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就提出,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最终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来承担。也就是我们要改变原来投资者的心态,认为一旦出现相关情况由政府来托底,这样一种认识的惯性,树立为自己的投资行为负责的理念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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